全院师生:
根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川建院〔2021〕146号)和《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川建院党学〔2023〕10号)文件要求,2022—2023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经学生申请、各班级评议、各教学系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现将2022—2023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获奖者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地点:德阳校区四教大厅、成都校区A教大厅、学生处网页和网上办公(通知公告)。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监审处反映,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838-2658069,监审处电话:0838-2651960;或者发送邮件至邮箱415035528@qq.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