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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4 点击:[]
一、协调和指导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统筹安排全院心理必修课及各类心理素质课。
三、参与指导全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四、组织开展心理咨询师督导工作。
五、学生个体咨询与团体辅导工作。
六、指导全院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
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工作。
八、完成省教育厅及专委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
九、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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