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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2018-03-14  点击:[]

第一条 维修员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时刻牢记安全。

第二条 维修员工严禁酗酒或醉酒后上岗。

第三条 维修员工必须熟悉安全规范,电工要求持证上岗。

第四条 维修员工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规章的学习与培训。

第五条 维修人员作业时严禁违章冒险操作。空中作业时,地面必须有人监护。

第六条 电气维修工作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第七条 给水管道维修必须停水并排尽管道中余水后进行,严禁管道不停水维修。

第八条 维修人员在工作中应使用必要的安全用具(测电笔,安全带等),以确保人身安全。

第九条 梯子、安全带、测电笔等安全用具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闲置时须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确保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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