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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寓与物业管理规定

2018-03-14  点击:[]

一、认真执行学院及相关部门关于公寓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做好公寓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学生按指定寑室、床位入住;房门钥匙1人1把,不准复制,离校交回。

三、探亲访友请予登记,经允许方可进入公寓;寝室不准留宿非本室人员;男女生不得互访。

四、爱护公物,室内设施不能随意搬动,不准将非配置物件搬入寝室;学生入住要签收家俱清单,离校时要签字清还,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大件物品(电脑、饮水机等)进出要登记,需要检查时请配合。

五、遵守作息时间,晚归、夜不归宿学生要登记,因事不归宿学生要履行请假手续;夜间急诊学生返回请出示就诊证明。

六、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请保持安静,不准喧闹。

七、禁止从事非法及不健康活动,禁止封建迷信活动。

八、禁止易燃、易爆、有毒易腐物品进入公寓;禁止存放管制刀具、管制器械、违禁电器。

九、公共区域不准随意张贴广告;禁止在公寓内从事商业活动。

十、搞好个人内务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物品要摆放有序。

十一、注意安全,防火、防盗,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十二、学生毕业、退学、休学要在规定时间办理离校手续。

十三、公物设施维修应及时报告所在楼栋管理员,维修人员上门服务。

十四、入住学生应按时缴纳超用水电费。

十五、严禁交通工具进入公寓。

十六、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支持公寓管理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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