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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寝室卫生值班制度

2018-03-14  点击:[]

为了使入住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公寓的清洁卫生质量,保持寝室卫生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寝室内务卫生由寝室成员轮流值日(周)打扫、保洁并保持室内整洁。

第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由楼栋管理员按照床位排定寝室成员卫生值周顺序,提前公示卫生值周人员名单(所在楼栋大厅白板),当值管理员按照公示的寝室卫生值周顺序进行考核;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寝室卫生值班周次或值班顺序,申请调整的寝室室长应提前一周向所在楼栋值班室提交变更后的寝室卫生值周表。

第三条 按照《寝室卫生评比标准》的要求,每天打扫寝室卫生不少于两次,每周一次大扫除;用垃圾袋装好垃圾并定点投放,不得将垃圾、杂物置于楼道,影响环境卫生。

第四条 禁止在墙面上拍球;禁止在墙面、门窗上乱涂乱刻,随意张贴字画、图片;禁止朝窗外、往下水道丢弃物品和杂物。

第五条  管理员每天对寝室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参见每个寝室门后张贴的寝室卫生评比标准),并在楼内通报栏上对内务卫生好的寝室进行表扬,对内务卫生差的寝室进行通报批评;每月的检查结果将纳入“温馨家园”、评优评选条件并与个人操行成绩挂钩。

第六条 宿管中心每周质检时对寝室卫生进行1~2次抽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寝室,网上通报批评。

第七条 寝室成员卫生值日的当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打扫寝室卫生时,由室长安排他人或由本人自行协商他人代为打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打扫寝室卫生。

第八条 入住学生应讲究个人卫生,勤洗勤换,自觉养成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注意自身素养。

第九条 加强并共同维护文明寝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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