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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18-03-14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时消除消防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二、及时发现、处理、上报各类消防隐患,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三、中心定期对管理人员和楼栋管理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组织学生进行消防演练。

四、公寓管理组长负责对员工、义务消防员和义务安全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员负责对各寝室学生消防知识的宣传、设施使用及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对措施的讲解。

五、中心会同学院相关部门不定期对管理员、义务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并利用多种形式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六、发生火情后,公寓管理员要立即组织学生及时扑救,及时报告中心和校保卫处,若火势扩大无法控制应及时拨打119报警。火情消除后,保护好现场,待消防部门勘验完毕后方可清理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

七、学生公寓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项目和要求按“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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