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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谢珍骐等7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2024-03-12 谭强 点击:[]

各相关教学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

谢珍骐等7名学生或因开学超过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或因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因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已达到退学条件(退学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川建院〔2020〕10号,经学院20241月4日1次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对谢珍骐等7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按《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川建院〔2020〕136号)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申诉不予受理。如确无法送交本人的,由退学学生所在教学单位书面出具说明情况报学生处,在学院公告十日公告结束视为

 

附件: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秋期退学学生名单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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