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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规定

2018-03-14  点击:[]

一、每天对消防通道进行检查,保持畅通。

二、报警消防主机每月1日、15日各检查一次。

三、消防箱、水带、消防水嘴、灭火器等设施正常情况下应当贴好纸质密封条,每年3月15日、9月15日、寒假和暑假分别进行开封大检查。紧急情况下特殊处理。

四、外露的消防长管道每天必须检查。

五、每天对故障应急灯及安全出口指示灯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切断应急灯电源,检查完毕后再行送电。

六、每月1日对所有应急灯及安全疏导指示灯进行开关电测试。

七、值班人员每天要对各类消防标识、疏散标识、封条进行检查,发现有破损、脱落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更换或报告。

八、不允许用消防水带冲洗地板。

九、每天检查灭火器的箱体有无变形,适时开箱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气压指示值是否符合要求(指针在绿格为正常,黄格为超压,红格为气压不够)。凡在红格内要及时上报中心,重新更换灭火器。

十、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检查人按要求签字。

十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宿管中心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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