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提高我院学生及部门管理人员在处理校园内突发事件时的协调及沟通能力,并有效地控制突发事件,学院特制定关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报告程序的规定:
第一条 突发事件当事人或目击者有责任阻止事态扩大,并向学院保卫处、系领导、学生处及时报告情况。
第二条 要求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第三条 校园内的重大恶性事件,制止无效,及时拨打110,协助公安机关解决冲突。
附件一: 校园内火险应急处理程序图一
附件二: 学生伤病应急处理程序图二
附件三: 校园内打架斗殴应急处理程序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