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依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奖励办法>的通知》(川建院〔2021〕146号)以及《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学生工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建院党学〔2021〕9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推荐(或班级/团体申请)、所在系(院/部门)初评和公示、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拟确定许欢等8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学院全优生,刘真鑫等550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学院三好学生,王熙等368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胡万瑛等38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学院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测量1901等22个班级为2020-2021学年度学院文明班级,材料技术1903班等38个班级为2020-2021学年度学院先进班级,大学生艺术团等7个学生团体为2020-2021学年度学院作风优良先进集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5日—10月29日。
公示期间,希望全院师生加强监督,若有异议,请实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或监审处反映,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电话:0838-2658069,邮箱673911689@qq.com;监审处电话:0838-265196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10月25日